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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校

党委班子集体学习周恩来同志我的修养要则

时间:2016年09月08日 信息来源:菏泽学院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8月31日上午,学校召开二届党委142次会议,研究了有关干部工作,通过了《菏泽学院综合改革方案》及《关于落实中层单位党组织抓党建工作责任的意见》等加强党的建设有关文件,传达了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                   会后,党委书记王焕良带领党委班子共同学习了周恩来同志《我的修养要则》一文,号召广大党员干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周恩来同志加强自我修养的精神,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加强党性修养。
    1943年3月18日,周恩来同志结合整风学习,在重庆红岩村为自己写下一份《我的修养要则》: 一、加紧学习,抓住中心,宁精勿杂,宁专勿多。二、努力工作,要有计划,有重点,有条理。三、习作合一,要注意时间、空间和条件,使之配合适当,要注意检讨和整理,要有发现和创造。四、要与自己的、他人的一切不正确的思想意识作原则上坚决的斗争。五、适当地发扬自己的长处,具体地纠正自己的短处。六、永远不与群众隔离,向群众学习,并帮助他们。过集体生活,注意调研,遵守纪律。七、健全自己身体,保持合理的规律生活,这是自我修养的物质基础。同年11月,在回顾延安革命斗争历程的报告中,周恩来对《要则》第一条进一步深化和补充:今后“必须从专而精入手。宁可做一件事,不要包揽许多。宁可做完一件事,再做其他,不要浅尝即止。宁有所舍,才能有所取。宁务其大,不务其小”。这份《要则》,是周恩来同志在总结自己革命斗争历程的基础上,通过对自己严肃认真的检查,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形成的关于改进工作方法、加强党性修养的珍贵文献。
    王焕良强调,《要则》既有大原则,也有小细节,体现了周恩来同志对自己的高标准、严要求。希望广大党员干部以周恩来同志为榜样,从生活上、工作中的一点一滴做起,加强党性修养,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为学校改革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文:办公室   编辑:李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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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菏泽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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