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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校

黉舍开展党委常委同各单位党政重要负责人廉政发言工作

时间:2017年12月16日 信息来源:聊城大学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落实周全从严治党新要求,根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等相干文件要求,黉舍党委决定由党委常委同各单位党政重要负责人进行廉政发言。

党风廉政发言是党内监督的一项基本制度,是认真实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一项紧张行动,是夯实周全从严治党责任、监督向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紧张途径。党委要求,廉政发言要坚持题目导向,聚焦“廉”和“责”两个主题,围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正党的六项纪律,自发勤政廉政,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认真查摆在遵守党的纪律分外是政治纪律、落实中间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向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题目,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风险等,明确整改措施要求,督促向导干部进步主体责任意识,严守党的纪律,切实改动作风,自发廉洁从政。

发言分批次进行,本学期末完成第一批发言,到2018年底分批次完成悉数发言。

(审稿李剑 编辑张萍 编审乔丙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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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聊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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