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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校

德州学院召开2016年度治安综治委全体成员会议

时间:2016年04月30日 信息来源:德州学院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4月26日,德州学院2016年度治安综治委全体成员会议在厚德楼(原综合楼)7楼会议室召开。校长、综治委主任冯健,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展德明,党委副书记季桂起,副校长巩建闽、孙海滨、王金利,副校长、综治委副主任张明征,校长助理郝永发、李永平,学校治安综治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综治委主任冯健主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期印发了《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文件规定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

  冯健要求,要强化担当意识,落实领导责任,科学运用评估、督导、考核、激励、惩戒等措施,形成正确导向,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责任,保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冯健强调,要做好安全中期检查工作,督促检查和落实,落实好平安校园长效工作机制和学校安全工作常态化管理实施办法。

  会上,张明征传达了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通报了三年来学校在安全方面发生的主要问题和当前学生在自身防范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张明征表示,学校周边的社情、校内设施、从业人员比较复杂,要在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自身防范意识,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学校综治委办公室主任、保卫处负责人汇报了2015年度学校安全保卫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情况和2016年《德州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责任书》修改情况。会议按照《德州学院安全保卫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标准条件和检查评比指标》研究通过了2015年度全校治安综合治理暨安全保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研究通过了《德州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责任书》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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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德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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